我國於抗戰勝利後,因幣值不穩,民國三十七年八月二十日政府 宣佈改革幣制,使用金圓券。至三十八年四月以後,若干省區因金圓 券貶值,市場交易開始以銀元為計值標準。郵資乃於同年五月十三日 起恢復以前之銀圓基本費率,並印行一元、二元、五元、十元面值之 基數郵票發售。該項郵票在使用銀圓地區按照基數出售,在通用金圓 券地區則按當地折合率售金圓券。
我國基數郵票發行情況:(暫略)
本文參考郵政總局集郵名詞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