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問我是誰OK?
據我所知,“郵戳使用規則”的確如前述所言,投遞戳應使用草綠色油墨加蓋之;但如遇封皮為紅色或深色者得以黑色加蓋。是故,很多投遞局因身兼銷票〈路邊信箱筒開出之郵件〉與投遞作業,油墨換來換去很麻煩,而一律以黑色油墨蓋用,這就是制定規則者沒有考慮到執行上有無障礙而產生各種矛盾,然,各局又有許多長官意見不同。致使問題尾大不掉,也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典範,公婆都有理,但是如果各局一個一個以個案方式去處理,效果比較好;郵戳就是郵戳,不因為它改變顏色就否認它,只是內部規定外界難以窺其全貌,就好像投遞戳應蓋於封皮背面,集郵品例外通融蓋在封面的意思一樣〈後有行政公文規範〉,其實不是郵政規則,而是總局的行政指令才厲害,規則沒幾條,但集郵處加上業務處的公文就上千份,各位啊,這可不跟您開玩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