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658元 發票誤開174萬
【中央社╱花蓮縣14日電】
2012.08.14 06:01 pm
花蓮某燒烤火鍋店有顧客吃火鍋消費新台幣658元,店家會計竟在統一發票登打收款新台幣174萬餘元,把老闆嚇出一身冷汗。
花蓮這家燒烤火鍋店李姓老闆今天在整理統一發票存根聯核對帳目時,看到1張應收金額高達174萬8964元的統一發票,一開始他還以為是自己眼花,但再仔細一看卻嚇出一身冷汗。
「明明是只有消費658元,但這張8月12日的統一發票上,卻印著收款174萬餘元」,李姓老闆說,哪有只吃658元,卻拿出174多萬元買單付帳的事。
李姓老闆找來會計核對後,發現這張統一發票上的應收金額確實是打錯了。店家所有工作人員拚命回想,發覺可能是1男1女結伴到店裡的消費者,拿走這張錯開的統一發票收執聯。
因這對男女用餐後就離去,店家找不到人重開正確金額的統一發票,經透過會計師詢問稅務機關,被告知必須收回錯誤的發票才能辦理作廢程序,否則依據金額須繳稅新台幣13萬餘元。
李姓老闆找上國稅局花蓮縣分局求助,才發現在收執聯無法取回的情形下,只須依據正確銷售金額繳納1%的罰鍰即可,但最低應罰金額為1500元。
業者原本要「懸賞」紅包8800元,希望能找到這對男女顧客,取回錯開的統一發票,但最後繳納1500元了事,直呼「好加在」!
【2012/08/1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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