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得再好,我還是鄙視它,有本事,郵局拿毒品來賣,肯定也大發利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有所為,有所不為.
郵票是人家畫好的,匆忙發行只為配合人家電影上映,不但幫它打廣告,而且還拿高額權利金倒貼(見報載),搶到授權,郵局還沾沾自喜,此之謂「喪權」。
不是我觀念老舊無法接受新事物,也不是我對哈利波特有成見,郵政權是獨佔專營的,所以必然背負著一定程度的公益,郵票是表彰國家文化的工具,並不是單純獲利的手段,要賺錢,你可以用個人化郵票,可以用週邊商品,既然名稱標的是中華民國郵票,郵票主題當然要用與本國有關,又不是一般書店裡賣的花花綠綠貼紙,此之謂「辱國」。
代表國家的郵票淪落到替特定廠商打廣告,只為吸引小朋友目光,多賺一些錢,即使增加了一些短暫的集郵人潮,這並不是正途,看看外國,除了那些不入流的小國家,沒有人這樣做的(選用與本國無關的主題),真是可恥可悲。
郵局改制為公司後以營利為中心目標了,這沒有什麼不對,但郵票畢竟是代表國家的,「選題使用自本國出發或者相關的題材應該是最低底限」.
*於2004/06/08-09:22:35修改本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