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加勒比海地區一遊,發現了幾項見聞
或許是我孤陋寡聞,可能不算太新鮮的事,但仍舊透過這個版面與大家分享。
1. "聖克里斯多福"和"尼維斯"的郵票竟然可以混用:
台灣在加勒比海地區的邦交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是由2個小島組成的聯邦,理論上是一個國家,但交通部門卻各自運作,曾經有一段時間聯合發行"ST. KITTS & NEVIS"的郵票,但後來就分家了,聖克里斯多福發行"ST. KITTS"的郵票,尼維斯則是發行"NEVIS"的郵票,在各自的郵局才能買到各自的郵票。市場上經常可見一系列上下兩聯刷的火車郵票,其中一大部分就是以"NEVIS"的名義發行的(當然,也有用聖文森、吐瓦魯等國名義發行)。經過求證,這兩家郵政所發行的郵票,皆可在對方郵局使用,相互承認其價值。下圖是從尼維斯首都夏勒斯敦由政總局寄出的掛號信,郵資3.20東加勒比海共同貨幣,混貼"ST. KITTS"和"NEVIS"兩家郵政發行的郵票。
2. 多明尼加的郵戳日期竟然是亂蓋的:
多明尼加郵政非常糟糕,首先是沒有統一郵資,任由郵局人員漫天喊價,例如寄明信片回台灣,在銀港說是35元,在羅馬納收50元,在首都郵政總局只要20元,到了首都機場郵局卻要60元。更扯的是,寄掛號信到台灣,窗口收了我105元,回來收到後才發現,封面上只貼了35元,而且被改作平信交寄,污走我70元。而且有很多郵局,郵戳上根本沒有日期,而是一個圓圓的圖章。我2月10日和2月14日分別在首都郵政總局交寄一批明信片,結果今天收到,2月10日交寄的被蓋上1月17日的郵戳,2月14日交寄的被蓋上1月31日的郵戳,那是一種類似宣傳戳的東西,像是台灣的臨局戳,日期無法調整,顯然郵局人員拿到就亂蓋一通,完全沒有交寄日期的觀念。而且郵遞的速度極為緩慢,寄了一個多月才回到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