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狀況將私人對話洩漏,造成別人"明確"損失,對方根據民法是可提告求償,不過常常"舉證之所在,乃敗訴之所在".
公務員國家機密少部分會有洩密罪的問題,但與這狀況不太相符
我們寫文章常常寫:國父說:~~蔣公說:~~愛因斯坦說:~~莎士比亞說(或許她根本沒說)
版規指的文章是嘔心瀝血寫出的郵文被拷貝,跟這種狀況並不相符
人性黑暗面來看,都喜歡看或聽別人私下對話,所以類"楚門秀""真人秀""分手擂台"效果都不錯.
很多人都看過璩美*的性愛光碟或理棕銳與小模,我也知道不對不應該看,但...(敢問網友們:是否有人數位檔放在您面前卻拒絕看的,請舉手我佩服你)
M大跟胡大只是將網拍對話(要查結標前也查的到)提出在"半私密社團"中討論,"嘉惠"郵友,並無惡意,不太會牽扯法律問題(妨礙秘密罪)~
真的是微不足道的網拍對話~~
看多看空也不是在清清說了就能撼動,多少人看了不以為然,多少郵友沒空上清清
而網路上每個善意ID我都視為朋友(網友)
並無意冒犯Uandolar前輩,本人也不願意進入筆戰無限循環,發此帖後任何批評均當成善意指教不再回應(甚至適時刪文),後輩受教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