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位同好提出對於洋文戳使用的觀點,但是小弟仍然很好奇,到底有沒有郵戳使用的相關條文(公文或是規章)白紙寫黑字不准在國內郵件上蓋用洋文戳?
「有點不倫不類」是否也「有點」想當然爾。集郵界本來就有許多事與物起因於一群人的共識,最後所形成不成文慣例。集郵人應該知道最初郵票的展出曾經是以大頭釘釘在版上或是紙上的吧?曾經有好長一段時間,郵票收藏是貼張小紙片在背膠上「掛」(英文hinge)在集郵冊裡的,現在大家是不是也覺得古典票上的針孔、背膠上的輕貼有點不倫不類。
洋文戳的初衷,猜測是為了讓「洋人」知道郵件來處,應該不是為全面提升洋文能力,更不可能是郵局長官為了顯現洋文能力而創作。不過這些都只是猜測。現實面上,洋文戳如果蓋在國內郵件上,推測應該不會影響到寄信與收信人的權益,如此一來是否需要白紙黑字規範不准使用?如果沒有白紙黑字,那就是可以,頂多是「不宜」。「不宜」也有「權宜」的時候啦。
小弟原來對這個問題並沒有興趣,只是深深感覺在這樣一個集郵風氣每況愈下的時代,有郵友提出一個本來可以讓許多人共同討論的話題,竟然得到「郵識思考方式簡單」的評語。試問那個在集郵領域上得了台面的先進不是從最基本的郵票開始,再進入郵戳、郵路、郵史,一步步累積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