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這邊PO這個
真的有些欠揍......
不過看到這邊
感觸良多
由於在下資淺識少
所以這篇文章
就不發評論了
只請問大大的感想了
對了,如有違規請告知,在下會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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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自己翻譯的:
07/01/28 《朝日新聞》社論
營養午餐費 「有錢不付」愧為人親
營養午餐(原文:學校給食)是在118年前,在山形縣鶴岡市以救助貧童為目的而開始的。
在戰後,為了保持兒童的健康而推廣。現在有99%的小學生與82%的中學生(=國中生)
食用營養午餐。
費用分攤則是維持廚房營運的費用由市町村(=鄉鎮市)負擔,而監護人只需要付材料費
而已。可以安心的提供小孩子營養豐富的餐點--這樣想的話,其實一個月約4,000日圓
(=NT$1,120)的費用並不算貴。
但是,據文部科學省(=教育部)調查發現,全國中小學遲繳營養午餐費的兒童竟有10萬人
之譜。遲繳總額超過22億日圓(=NT$6.16億)。
以中小學生整體來看,大約100人中有一人遲繳。幾乎半數的中小學校是全員繳交。但是,
遲繳者多的學校也不能讓營養午餐的質下降。現在,是我們必須採取措施的時候了。
為什麼會遲繳?文科省詢問學校的看法時,認為父母親因為經濟因素「繳不出來」有33%;
認為其有辦法付卻「不想繳錢」的父母大約有60%。
這是由負責收集營養午餐費,甚至需「求」父母親支付費用的教職員判斷的,這個數字應
該可以反應實際的狀況吧。
如因經濟因素無法繳出時,有「就學協助制度」和生活補助中的「教育扶助」幫忙。
但是,據文科省指出,有許多家庭的父母親並不知道就學協助制度,且把教育扶助的資金
移作他用。
這支援制度需要讓父母親知道,並要求其申請。行政方面則須對於營養午餐費的就學協助
的認定基準放寬等工作下功夫。生活補助的「教育扶助」費用直接轉交給學校也是可行的。
但,問題是在於「經濟許可,而不支付費用的父母親」卻超過半數這件事情。有人是以房屋
或汽車貸款為優先;竟也有人自己以為「是義務教育,所以營養午餐也是免費的。」
「給孩子吃飽」是父母親最起碼的義務。有能力付營養午餐費卻不付,對這種這種人只能說
「愧為人父母」(原文:親失格)了。
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提出訴訟;這樣的法律手段還是無法停止這種行為。
回答說「這幾年,遲繳變多了。」的學校不能算少。為了防止逐漸擴大的遲繳行為,需要讓
孩子及父母親深入了解營養午餐的意義。
根據日本體育振興中心的飲食調查,營養午餐可以補充鈣質和食物纖維等營養素。
輪流負責打菜打飯,大家一起吃飯。學習用筷子,對於培養豐富的心靈是重要的經驗。把在
綜合學習的時間養的蔬菜用在營養午餐中、在社會課學習成為午餐食材的當地農產物......
與學習的關聯也變強了。
營養午餐對於學校教育是很重要的時間--請重新認知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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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日本鄉下打工約650(=NT$182)/時,城市有約800(=NT$224)
一般正職起薪為約200,000(=NT56,000)/月
原文:http://www.asahi.com/paper/editorial20070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