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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台幣郵資」時期貼「舊台幣」郵票的報值掛號封解開郵資之謎
今日郵政403期刊有楊本安先生所寫**「新台幣郵資」時期貼「舊台幣」郵票的報值掛號封**郵文,該報值雙掛號封郵基隆38年11月18日寄重慶哥樂山,落地戳為38年11月23日,郵程5天,貼有普台8—國父像農作物二版限台灣省貼用4萬元2枚、2萬元1枚,普台13--限台灣省貼用「國內信函費」無面值郵票1枚,普台6—國父像農作物一版限台灣省貼用改值郵票,紅字改作1千元、3千元各1枚,合計貼舊台幣郵資10萬4千元和國內信函費,依舊台幣兌換新台幣的新費率為4萬比1,折合新台幣2.6元再加上國內信函費0.2元,總計折合新台幣2.8元。該封依據薛聘文先生所著中國郵資下篇郵資沿革表分析出38年11月18日各項郵資如后︰
1. 台灣國內郵資:信函每重20公克新台幣0.2元。
2. 台灣國內航空郵資︰函件每重20公克新台幣0.4元。
3.台灣掛號費和回值費:國內各局戶寄,掛號費新台幣0.6元,回值費新台幣0.6元。
4.合計以上郵資為新台幣1.8元,尚多出新台幣1元即是報值費,可見中華郵政史台灣篇第541頁台灣郵區國內郵資沿革圖表,38年8月27日至38年12月7日之報值費分為不裝法定紙幣和裝法定紙幣二種。不裝法定紙幣者,其計費標準案報值金額之1﹪收取,起算數為0.7元,故報值費1元其報值金額應為100元。裝法定紙幣者,起算數為1元,每件最高限額可寄裝法定紙幣300元,費率一寄達郵區分為二種:
一. 寄福建、廣東郵區者,每100元收報值費10元。
二.寄廣西、湖南、東川、西川、雲南、貴州、甘寧青、新疆郵區者,每100元收報值費15元。
從以上不裝法定紙幣報值費和裝法定紙幣報值費分析來看,此封乃不裝法定紙幣100元之雙掛號航空報值封,因它的報值費只報值金額1﹪。如以裝法定紙幣雙掛號航空報值封論,報值費達15﹪,而此封報值費只1元,所以此封應該是不裝法定紙幣100元之雙掛號航空報值封較合理。(郵林月刊123期8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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