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啟發看出三件事:
第一,義賣「紅十字會愛心『紀念票』」活動,在國、中小愛心義賣實施已達近四十年,本是一件好事善行,能引導學生愛心捐獻,建立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的同情心,培養優良品格教育的正向行為。但執行或引導方法不對,造成負面新聞與價值觀混淆。
第二,專業素養擬加強,這不是「郵票」,是「紅十字會愛心義賣『紀念票』」。也難怪有些國中小學生搞不懂郵票和義賣愛心紀念票的區別,拜託,大人總不能也搞不清楚吧!!!
第三,學校行政人員執行或實施上級交辦業務時,特別是七、八年級生一定要記得保護自己同時也是尊重主官,完成活動計畫或發任何通知時,一定要先呈主管和主官核閱,甚至得等校長批閱後再執行,一來長官背書了,二來代表計畫可行,可千萬不要自己滿意或趕時間就幹了,否則,不出事則以,一出事,後果就是……鬧很大……
後輩要愼記啊!
[ 此帖被皓翔在2014-10-26 15:15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