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徐永明29日臉書寫著「中華郵政是什麼東西?早該改名了。」且建議把中華郵政再改回「台灣郵政」,他舉出民眾在德國玩的時候,用3種國籍寫法寄明信片,「Republic of China」、「Republik of TAIWAN(台灣共和國)」、「Republik of Formosa ed Pescadores(福爾摩沙共和國)」,結果寫著「台灣共和國」的信在最快寄達台灣,寫著「中華民國」的信則在世界漂流了一個月。
徐永明提到,既然法國郵政都以「台灣共和國」(Republique de Taiwan)來稱呼台灣,郵政公司更應該儘快改名為「台灣郵政」,目前正著手提案修法,希望黨團其他立委一起支持,將「中華郵政」改回「台灣郵政」。這回政黨輪替,郵局名稱似乎有再次成為討論話題。
要修法,法律條文也不需要在名稱上糾結。上面轉載的那篇新聞寫得很清楚,法國郵政叫什麼?就叫「La Poste」,有沒有人會懷疑那是哪裡的郵政,幾內亞還是比利時?有沒有需要改成「La Poste de République française」?根本不需要。縱使要修郵政法,大可以改成:「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國營郵政公司」,至於公司型態、名稱,大可視情況而定。我是認為若要改名,應可跳脫「中華郵政」還是「臺灣郵政」的爭論,直接改為「郵政公司」也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