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3樓wmdw2003于2008-07-12 00:28發表的 :之前我們有個同事就很倒楣,送達證書(回執)沒回來,結果對方不認帳,也沒有證據向書記官交代最後還被主管念了一頓,說是嚴重的話,可能會涉及瀆職,而被送交公懲會處分
引用 引用第5樓YY喵于2008-07-12 00:39發表的 :回執可以寄掛號我想本站許多郵友都知道可以這樣做不過窗口人員就很難說,往往不熟悉的業務就不太會辦,我常常都要說「粉紅色的那種回執」他們就懂了寄回的方式也有不一樣,有像掛號明信片寄回的,還有郵局用公事信封包起來掛號寄回的不知道哪一種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引用 引用第4樓michael1于2008-07-12 00:37發表的 :對方怎可能不認帳??? 掛號對方要簽收 郵局也可以查證...............
引用 引用第10樓Chungyo于2008-07-12 09:33發表的 :因為現在普通掛號信的回執已經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所以郵局在處理過程中很不負責任,有的乾脆就失蹤了。收件人也有不往回退的。
引用 引用第12樓站長于2008-07-12 11:21發表的 :請問你講中國郵政 還是 台灣郵政不能相提並論 不同的郵政
引用 引用第15樓lailai1于2008-07-13 15:12發表的 :紅色掛號回執 22.5元 一定回來補回執20元+原寄時所付的9元=29元掛號函件查詢費15元+原寄時所付的9元=24元如何選項 看各人所需
引用 引用第0樓TaiwanStamp于2008-07-11 13:47發表的 請問掛號附回執的回執通常要幾天才會寄回原寄人手中 :假如97年7月7日上午自台中市寄一封普通掛號附回執的信至台北市,上網查詢顯示信件已於7月8日晚上19時47分 投遞成功,請問其回執約何時可寄回原寄件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