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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s
2021-04-16 20:44
交通部令
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
交郵字第1105003267號
修正「交通部執行違反郵政法事件取締作業要點」第六點及第五點附表三,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二日生效。
附修正「交通部執行違反郵政法事件取締作業要點」第六點及第五點附表三
部 長 林佳龍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68/ch06/type2/gov50/num10/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68/ch06/type2/gov50/num10/E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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