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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8樓JIMMY JIN于2011-10-15 12:06發表的 :不可能回收,只是將錯就錯,更別談什麼經濟效益,就怕淪為有心人士炒作的題材
引用 引用第117樓阿公于2011-10-24 17:07發表的 :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1.多做多錯,以後配合郵展的郵資機戳大概越來越少了.2.贊成把要脅承辦人的惡行公佈,甚至公佈姓名,讓大家有所警惕.3.發生這麼重大的錯誤,受到處分是理所當然的,郵局的承辦人員應該自我檢討,誠心接受,不能一味的怪罪媒體和郵友的炒作.
引用 引用第114樓tonyjimmy于2011-10-24 15:25發表的 : 此事可以休矣!這就是預期最糟糕的結果! 聽說承辦人快離開郵局了!以後不用再提心吊膽面對集郵人士!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要再扯了!不用再凹了!有沒做這種事當事人自己心裡有數!為自己也為彼此留點情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