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1樓真如于2014-10-04 10:01發表的 回 10樓(皇) 的帖子 :
沒有咬死他,朴仔腳丸一戳張兄部落格說使用三個月,有前輩說張兄自己的實物ㄜ,有超過三個月,我在寫舊地名戳時,前輩說是使用九個月,再說文獻說隔年朴仔腳出張所改為樸仔腳三等局,郵戳有無更改,一切要以實物為準,<朴仔腳>在李前輩的郵刊實物中是很不清楚,依文字筆劃應是<樸>仔腳,非明信片地址所寫的<朴仔腳>,《大稻城》會是台北舊地名?在正式郵刊文獻應該是嚴謹考證後才發表,因寫過舊名戳發現『<樸仔腳>有很多疑惑,郵學翰海,不是一個人能了解,要靠眾人力量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