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12345»Pages: 3/5     Go
主題 : 107年全國郵展青少年展品
級別: 榮譽會員
UID: 2847
精華: 0
發帖: 2633
升級點數: 1518 點
金錢: 10296 金幣
在線時間: 456(時)
注冊時間: 2006-02-18
最後登錄: 2024-11-26
20樓  發表于: 2018-07-15 08:30

其實我完全沒有懷疑這是國中生做的郵集, 別人可能不相信, 但我完全相信國中生做得出這樣的水準。 我們不能因為成人做的郵集水準大概也就是這樣, 而懷疑青少年做不出這樣的東西。

但我們今天實事求是來看這件新聞紙。 新聞紙能不能自己做?當然可以, 沒有實物的時候,當然就是自己做。 我國中的時候, 還拿報紙貼國父紀念館郵資票, 從第11火車郵局寄出。 老實講我為什麼從不參展, 因為我自認我「做」的這些東西沒辦法通過檢驗, 擺在家裡面自娛也就罷了。今天拿出來展,就必須受到公評,這是很現實的。

這一件是真的,我也相信。報紙、郵票、郵戳,沒有一樣是假的。 新北市的報紙從草屯寄出,也沒有不行, 當然也可以只寄一大張( 兩大張也還合理, 台中晚報就是這樣寄的)。 但郵史研究是在研究什麼? 如果只是為了證明目前新聞紙的郵資為2元起跳, 能證明的方法很多,也不一定要拿實物出來。 如果只是為了為做封而做封, 大家透過做封自娛娱人,達成怡情益智的目的, 我覺得也很好, 但就沒有必要刻意把它包裝成「郵史」面貌問世。郵集名稱就叫作「水果郵票做封樂」, 難道就不能參展、不能獲獎嗎?

否則說實在,報紙只訂2大張, 還要捨近求遠,從遙遠的訂報點寄出, 當然都可以, 都符合郵路、也符合郵資。但還有什麼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我的學生, 他告訴我這是真實的材料, 我會請他去問收件人和草屯訂報點,這是在何種情況下產生的, 並且把來龍去脈寫在展頁裡。 另外我會請他去問清楚,實務上報紙能不能只訂1大張, 哪些情況可以這樣訂? ( 老實講真的可以只訂部分版, 但那是為了節省航空運費, 而且是模組化的, 不是你想訂哪一版就訂哪一版, 因為我國中的時候就打電話去報社問過, 但現在不知道還可不可以)。如此一來,這不才是郵史研究?
個人淺見,提供參考。 我覺得也不應該那麼苛責青少年, 成人組才更應該用高標準來檢驗。
[ 此帖被wmdw2003在2018-07-15 08:36重新編輯 ]
級別: 郵務士
UID: 4902
精華: 0
發帖: 480
升級點數: 194 點
金錢: 2200 金幣
在線時間: 105(時)
注冊時間: 2010-03-06
最後登錄: 2018-10-08
21樓  發表于: 2018-07-15 10:06

不過這些郵集怎麼都那麼像啊!
級別: 郵務員
UID: 83
精華: 6
發帖: 1499
升級點數: 972 點
金錢: 5949 金幣
在線時間: 362(時)
注冊時間: 2004-03-04
最後登錄: 2019-10-08
22樓  發表于: 2018-07-15 10:39

圖片︰
我跟這位小朋友交換來的!
級別: 榮譽會員
UID: 2847
精華: 0
發帖: 2633
升級點數: 1518 點
金錢: 10296 金幣
在線時間: 456(時)
注冊時間: 2006-02-18
最後登錄: 2024-11-26
23樓  發表于: 2018-07-15 10:43

我覺得「像」也沒有不合理之處, 就好比在台灣,大家講的國語腔調也都很「像」; 大家寫的論文,格式也都很「像」。 台灣的郵展,就這一套體系、一套標準, 大家都照著這套標準來仿製,自然沒有不「像」 的道理。 而且青少年的模仿能力,絕對比成人更強。
豐源堂(集郵工作室)https://www.
級別: 討論區版主

UID: 1159
精華: 26
發帖: 24994
升級點數: 7142 點
金錢: 115324 金幣
在線時間: 4399(時)
注冊時間: 2005-09-02
最後登錄: 2024-03-08
24樓  發表于: 2018-07-15 10:46

培養青少年入門      老師用心良苦

亞當    仔細研究      分析這些青少年郵集      粉簡單       拿近期明信片. 郵資封......任一種

樣張加上以各種郵資.郵戳.郵路...實寄世界各地郵件         依年紀組別      湊成3~5框         仔細說明即可

主要是培養郵資.郵戳.郵路...正確觀念        讓青少年由片封簡下手製作容易. 成本低廉

當然     外國郵件需要指導老師協助取得  !!
]☆☆圖文版權所有☆☆ E_MAIL   [email protected] 編者按:本文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編者無涉。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543645966105110/
豐源堂(集郵工作室)https://www.
級別: 討論區版主

UID: 1159
精華: 26
發帖: 24994
升級點數: 7142 點
金錢: 115324 金幣
在線時間: 4399(時)
注冊時間: 2005-09-02
最後登錄: 2024-03-08
25樓  發表于: 2018-07-15 11:04

說得一部好郵集

全國郵展青少年展品        說起來容易        製作郵集就不簡單

寄世界各地郵件       至少五大洲20~30外國朋友        幫忙收件銷落地戳

不是國內銷火車戳.汽車戳.......戳在任何人.隨意即可銷戳      否則      你可以試試 ???
]☆☆圖文版權所有☆☆ E_MAIL   [email protected] 編者按:本文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編者無涉。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543645966105110/
級別: 榮譽會員
UID: 2847
精華: 0
發帖: 2633
升級點數: 1518 點
金錢: 10296 金幣
在線時間: 456(時)
注冊時間: 2006-02-18
最後登錄: 2024-11-26
26樓  發表于: 2018-07-15 11:50

所以這一件是正確的郵資、郵戳、郵路和觀念?製作過程不簡單,但做出來就是要受到公評。 製作不簡單,不能作為不受公評的理由。這就好比選總統也不簡單, 但你要能選上,你就必須接受大家的檢驗, 而不能以「不然你自己出來選」 作為不被檢驗的藉口。
級別: 榮譽會員
UID: 2847
精華: 0
發帖: 2633
升級點數: 1518 點
金錢: 10296 金幣
在線時間: 456(時)
注冊時間: 2006-02-18
最後登錄: 2024-11-26
27樓  發表于: 2018-07-15 12:12

今天這張報紙,沒有人懷疑它是假的, 關鍵在於它是不是刻意做的。 如果是自然產生的,那是在什麼情況下產生? 這是郵史研究的關鍵, 因為從草屯的派報站寄一張報紙到新北市, 而且3月30日的報紙,卻是4月9日寄出( 如果我沒看錯的話),這已經超乎我們一般的認知, 也和郵局的新聞紙相關規定有所出入, 背後的故事絕對是郵史研究的關鍵。就算刻意做的,也沒有不好, 但郵資、郵路對不對, 那就值得商榷。 聯合報一份絕對不只50克, 就算航空版只寄國內要聞也不只50克,只貼2塊郵資,總是要有個合理的說法。 這些問題如果能夠釐清, 對青少年集郵應該會有更為正面的幫助。
級別: 榮譽會員
UID: 4298
精華: 0
發帖: 438
升級點數: 841 點
金錢: 1438 金幣
在線時間: 993(時)
注冊時間: 2008-12-20
最後登錄: 2022-04-07
28樓  發表于: 2018-07-15 18:27

回 27樓(wmdw2003) 的帖子

小弟因在報社工作,針對此事提供一些看法。
聯合報總社在新北汐止,南投版是在台中印刷,印刷廠每天都會將各地方版送回總社存檔及計算稿費。但是偶而會有缺一些日期報紙,有時會請地方派報社幫忙寄,因為可能只有他們有多餘南投版報紙。因此草屯派報站寄一張報紙到新北市(收件地址是報社才算),3月30日的報紙,4月9日寄出,是有可能的。
級別: 榮譽會員
UID: 2847
精華: 0
發帖: 2633
升級點數: 1518 點
金錢: 10296 金幣
在線時間: 456(時)
注冊時間: 2006-02-18
最後登錄: 2024-11-26
29樓  發表于: 2018-07-15 20:34

申請「新聞紙、雜誌」登記證說明              107年6月版                                      
一、國內定期發行之刊物,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向本公司申請登記,經同意後按新聞紙或雜誌交寄:
(一)以報導或評論政治、經濟、科學、文化或其他公益事項為目的之刊物。
(二)政府或民意機關發行之公報或宣傳政令刊物。
前項所稱新聞紙,為每日或每隔6日以下按期發行者;所稱雜誌,為7日以上3個月以下按期發行者。惟經本公司認定係屬商業性廣告、宣傳品或公司、行號發行為本身業務或特定個人宣傳者,其篇幅逾全部篇幅50%者,不得按新聞紙或雜誌交寄。
二、申請登記時應備文件(變更、註銷時亦同):
填寫郵政新聞紙、雜誌登記申請書一式3份(請就近向當地郵局索取,並按申請書各欄所載詳實填寫),檢附下列資料及證件正本與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一)最近出刊之該刊物3份。
(二)公司、行號之登記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設立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負責人與發行人不同時,應另檢附發行人身分證明文件。
(三)政府或民意機關發行之公報、刊物,申請書應加蓋機關印信。
三、注意事項:
(一)不得使用他人已登記交寄之刊物名稱。
        (二)刊物上應註明刊物名稱、刊期、發行所地址、發行人姓名、發行日期、頁次或版次完整連續。
(三)需指定交寄郵局:限指定1處,但得視交寄數量另指定各等郵局所轄901支局或其所轄其他支局1處(限星期六、日營業郵局及「收寄大宗分區捆紮函件」指定局)。
(四)已登記之新聞紙或雜誌,其登記之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10日內,向郵局申請變更登記。
(五)為利郵件處理,請另具「自行加印郵資已付戳記交寄大宗郵件合約書」。
(六)應按期發行及交寄,並於每期交寄時檢送1份供收寄郵局查驗。
(七)應於新聞紙或雜誌名稱之下或封面、封底之明顯位置刊載「中華郵政某某聞字第某號登記證登記為新聞紙交寄」或「中華郵政某某雜字第某號登記證登記為雜誌交寄」字樣並於封套正面註明「新聞紙」或「雜誌」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惟寄往國外之雜誌應按「印刷物」付費。
(八)新聞紙或雜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按印刷物付費交寄:
1.封面上所書刊物名稱及地址與原登記不同者。
2.非經登記之報社或其派報處所或雜誌社交寄者。
3.非向指定之郵局窗口交寄者。
4.內容係屬商業性廣告、宣傳品或公司、行號發行為本身業務或特定個人宣傳,其篇幅逾全部篇幅50%者。
5.應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未於期限內辦理變更者。
6.內頁頁數、版面不全,或未編訂頁次、版次,或重複編訂者。
7.非當期雜誌。但零星補寄在100件以內,並於封面註明「補寄」字樣者,不在此限。
8.由民營遞送業者代寄或僅交寄偏遠地區者。
前項各款情形,於交寄後始發現經郵局通知者,寄件人應按印刷物資費補付差額,並限於接到通知之次日起5日內付清;未付清前,不得再按新聞紙或雜誌交寄。
(九)已登記之新聞紙或雜誌發行散張、小冊或圖畫增刊,如在新聞紙或雜誌本刊版面明顯處刊有「附贈某某增刊若干張或若干冊」字樣者,得附隨本刊,按新聞紙或雜誌付費交寄。但所附增刊之名稱、張數或冊數與本刊註記不符,或增刊之發行人姓名住址與該新聞紙或雜誌之發行人不同者,應全件按印刷物付費交寄。
前項散張、小冊或圖畫增刊,含有商業性質者,如目錄、傳單、市價單等,應按印刷物付費交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新聞紙或雜誌交寄之登記:
(一)內容涉及違法情事,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或相關主管機關處分確定者。
(二)內容係屬商業性廣告、宣傳品或公司、行號發行為本身業務或特定個人宣傳,其篇幅逾全部篇幅50%,且1年內累計達3次者。
(三)經同意以新聞紙或雜誌交寄之次日起6個月內,未向指定郵局交寄者,或交寄後自行中斷交寄,新聞紙逾3個月、雜誌逾6個月者。
(四)已交由民營遞送業者投遞或僅交寄偏遠地區者。
前項第三款所定期間,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經寄件人申請展期者,不在此限。
----------
這件來源的部分,確有可能像樓上這位兄台說的。但是郵局對於新聞紙交寄,有一套很嚴格的規定。就規定來說,內頁頁數、版面不全,並不能按新聞紙郵資交寄。 聯合報一份的張數, 有十餘大張之譜,重量已超過2元郵資所能交寄之50公克甚多。 當然也許規定執行得不嚴格, 實務做法不一, 這倒是值得研究的課題。

青少年郵集和成人郵集,不應該是前者標準比較低、後者標準比較高的差别。 青少年擁有許多不同於成人的特質和潛力,這些特質若能發揮在郵集上, 才會是這個競賽項目的意義。 如果只是照搬成人郵集的那套老八股, 什麼樣張啦、什麼五大洲、三大洋的實寄封、落地戳貼一貼, 其實不需要另設這個項目。否則難免會像另一位前輩說的: 都一樣嘛!
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12345»Pages: 3/5     Go
 討論區-清清集郵網 » 綜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