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是引用Davie於2006-07-15 16:03發表的:
問總公司已經有回覆了
寄中國大陸信件必須依"大陸信件處理要點"的規定銷中文戳,
而寄中國香港與中國澳門信件銷洋戳.
我有一些寄大陸銷洋戳的郵件,
如果再去問總局:集郵品被郵局銷錯郵戳(洋戳),郵局是否需要負賠償的責任?
假設總局答應賠償,
那我就去收集寄大陸銷洋戳的信函,然後拿去跟總局換錢,
如果再問總局:郵戳銷錯之郵局是否該懲處?
相信總局不可能回答是,否則台灣一大堆郵局都要被罰.
屆時再來看總局要如何自圓其說.
最後再來問總局:依"大陸信件處理要點"的規定,寄來台灣的大陸郵件,
不是要將大陸郵票塗消掉?怎麼都沒要求各局依規定辦理?
有無違規失職的問題?以後是否要恪守規定,務必要將大陸郵票塗消掉?
相信總局可能就不敢再吭聲.
如果現階段還把大陸郵票全面塗消掉,過沒多久總局就要上新聞了!
老董&老總可能會被叫去立院修理...
[ 此貼被土豆在2006-07-15 16:39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