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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慶祝第十二任(第四屆全民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就職大典,本行特鑄造紀念金、銀幣各一種,茲將發售作業等事項分別說明如后:
一、本紀念幣加鐫面額,具法償效力,分為面額新臺幣貳仟圓、含金一英兩、成色9999之紀念金幣及面額新臺幣貳佰圓、含銀一英兩、成色999之紀念銀幣。
二、紀念金、銀幣正面主題圖案為 馬總統與 蕭副總統玉照,上緣鐫「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就職紀念」,下緣鐫「第四屆直接民選 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背面主題圖案為「總統府徽章」,並鐫面額、成色、重量及「COMMEMORATING THE 20 MAY 2008 INAUGURATION OF THE PRESIDENT AND VIC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THE FOURTH ELECTED BY POPULAR VOTE」
三、本次紀念幣採單枚金幣、單枚銀幣等兩款形式發行,仍委由臺灣銀行辦理發售,每人每次限購金幣、銀幣各乙枚。本(97)年5月16日起至5月23日止,臺灣銀行營業部及各地分行均受理民眾預購登記,售完為止。銷售數量及單價為: 金幣5萬枚,每枚新臺幣32,000元 ;銀幣10萬枚,每枚新臺幣1,500元。
四、為便利收藏者能如願購得,因此採預購方式發售;請預購民眾先行繳交全部價款,並於97年10月8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請預購民眾憑據前往原登記預購單位領取紀念幣;未及領取者,則自98年4月15日起至6月30日止,憑據前來本行領取。
圖檔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 此貼被郵者在2008-05-12 18:48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