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2樓TCRA于2007-05-20 12:00發表的 :
96年版集郵彙報119頁回執費每件另收國內快竭郵件最近距離起算二分之一(每件45元)也就是寄快捷郵件回執要加收或加貼45元才能算是快捷回執,普通掛號加回執及限時掛加回執是附加回執費,所以回執要用限時寄回要加帖或加收限時費才能以限時回執寄回,否則以一般普通回執寄回.
好像不是這樣:
1. 目前快捷回執是40元.
2. 快捷郵件郵資表上只有"附快捷回執"這項,沒有其它項目的回執.所以快捷郵件要附普通回執,郵局目前似乎未承辦此項業務.
3. 回執大小比一般明信片略小,附普通回執郵資卻要收9元,其實已經溢收6.5元,這6.5元已經幾乎能支付限時郵費;相較之下,附普掛回執郵資22.5元,其中2.5元為明信片郵資,20元為掛號郵資,顯然較為合理.
4. 目前限時郵件的回執,回程依舊走限時郵路,一來是限時單位郵差投信簽收回執,簽收後依然由限時單位郵差帶回限時單位投遞給寄件人,所以無須額外支付7元限時郵資;再者,普通回執費是9元,非明信片郵資的2.5元,所以限時回執無須額外支付7元限時郵資,也算合理;比較不合理的,是普通回執同樣要付9元,多付的6.5元,就是郵局多賺的部份;其三,目前郵資表上沒有"附限時回執16元"這項規定.所以"限時回執"跟"普通回執"都是收9元,應當比較正確,差別只在於原先郵件有無"限時"?
5. 至於若要寄"附限掛回執",除已收的"附普掛回執"22.5元外,另收7元郵資也是合情合理之事,只是不知郵局有無開辦此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