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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樓KOCHAN于2010-12-05 11:41發表的 :有一種人致詞.不是都沒祝福人大會成功.就是一句帶過.其餘時間都在廣告自己的活動.今天不知是否有相同情況?
引用 引用第2樓葡萄王于2010-12-05 19:38發表的 :我大概知道是那位大理事長 好像已經在會訊宣傳明年2月的新春團拜活動囉
引用 引用第3樓阿輝于2010-12-07 11:05發表的 : 您是在說我嗎?我卡不會講話,請大家斬見諒啦! 在郵會事務區可討有關郵會之事務,不歡迎對個人之人身之討論,不材再次提醒您。 至於已定案之活動訊息,提早發佈廣告週知,也並無不妥之處。
引用 引用第4樓阿輝于2010-12-07 11:11發表的 : 在自家會訊宣傳明年2月的新春團拜活讓自家會員知悉,未知有何不妥之處?
引用 引用第6樓KOCHAN于2010-12-07 15:00發表的 :一個活動要宣傳11月.12月.1月等3個月?就如黃X靚所言....這太超過了.
引用 引用第8樓葡萄王于2010-12-07 19:16發表的 Re:高雄縣郵藝學會12月5日舉辦八屆二次會 員大會曁15週年紀念郵展 :以上兩位前輩講的都很有道理 但重點是該位大理事長時常在友會的會員大會 新春團拜場子 喧賓奪主宣傳該會活動 因為台下大都是主辦方的會員 說實在的真是讓主辦方的理事長很難堪 ..這應該是身為社團理事長身份對友會應有的尊重才是.....我想他應該是去宣揚在政績 而不是去恭賀 希望相同情況不要重現在高雄市郵學會的話會員大會活動上 冤有頭 債有主 以前在清清網站很活躍的當事人不回應 倒是外人一頭熱 善哉 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