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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用郵票不給折扣,請問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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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樓  發表於: 2013-11-06 16:48

哈哈,雙方引經據典你來我往也不要人身攻擊的辯論真過癮~
辯論是這樣,雙方都可以找100種理由支持自己的論點.
比如甲方說:郵票賣出先收現金進來,而用郵人半年後幾年後才用,當初收的錢已衍生出利息足以支持印郵成本!甚至有面額數十億新郵在市場流通而未蓋銷!
而且不應該差別待遇,比如去王品付鋧的牛排較,大餐卷的牛排較小還煎過熟,這樣可以麻?
那乙方也找出一堆理由反駁~比如郵局的利益,別國的做法,郵政法等等~
說實在,在清清,一只公文勝過千軍萬馬~
看哪個德才之士去郵局問後拿到公文(依法行政),或去消基會請有力人士開記者會炒新文讓立委介入有關單位調查(法律可以改嘛),
大浦案劉*鴻依法行政自己也形象重傷啦.
社會是這樣,實力原則嘛.今天是對的,明天也不一定啦

換做我是郵局糕層,會立刻取消現金折扣優惠,行文各單位"勿循私"否則考績丙等!(實力原則,先下手為強)
火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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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樓  發表於: 2013-11-09 20:07

回 31樓(COINTW) 的帖子

確實就是,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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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樓  發表於: 2013-11-09 22:57

真不知道一直講郵票郵局回收的問題要幹麼??
本人從頭到尾就沒講到 郵票要郵局回收的問題
郵票已明文規定 售出後就不能退錢 但在使用上有需要時可以更換需要的面值

我一直拿出講是 付現有折扣 用郵票沒折扣的問題
都是支付郵資
為何有這樣的區別

還有曾經有國際快捷有優惠
但貼郵票就不給優惠
總之 這些都很不合理

而我順便提是便利箱
因為我很想換
但郵局說不行
那我就算了 順便提而已
只是真的有機會找消基會 我也順便提一下
就這樣

每個人的看法都有不同
給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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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樓  發表於: 2013-11-09 23:00

有人講到有力人士
確實郵局就是這樣
為了一個人的限時信比平信慢
就開記者會
結果就說要廢除限時郵件

就為幾個人快捷寄到非快捷區郵件慢了
結果現在非快捷區都不給寄快捷了
郵局常是因少數人抹殺了多數人的權利
但無奈 也沒辦法
這只有找立委
如果有立委要出來講就一定又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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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樓  發表於: 2013-11-09 23:56

回 42樓(站長) 的帖子

主要還是卡在「客戶交寄大宗郵件或專案折扣而享有郵資折讓者,應以現金繳付郵資(自備郵票代替現金、使用便利包、便利箱袋及民營業者不適用)。」這項規定.

如果你能提出這項規定明顯違反 XX 法,
而且法院也接受, 最後郵局可能會有兩種做法:
1.可自備郵票
2.取消大宗或專案折扣

另外消基會是民間的, 消保會才是政府單位. (但我不知該找哪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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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樓  發表於: 2013-11-10 00:29

這樣說來

也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問題啦

叢林法則,敢的人拿去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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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樓  發表於: 2013-11-10 09:53

引用
引用第44樓荒漠甘泉于2013-11-09 23:56發表的  :
回 42樓(站長) 的帖子

主要還是卡在「客戶交寄大宗郵件或專案折扣而享有郵資折讓者,應以現金繳付郵資(自備郵票代替現金、使用便利包、便利箱袋及民營業者不適用)。」這項規定.

如果你能提出這項規定明顯違反 XX 法,
.......


你都提出法規了
那也不用討論了
郵局要這樣定了
就只能鼻子摸摸了

本文封鎖不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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